2016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浙江省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大幅吸引了考生及家长眼球,在全国部分名校实行的自主招生更为广大考生和家长们熟悉,而综合评价招生和自主招生相比。两者都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特殊方式,比高考统招更加灵活,可降低录取风险。那么两者有何区别呢?最大的不同在于,综合评价招生占用高校的统招计划,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而自主招生录取数不得高于高校招生计划的5%。综合素质,一个在中国教育界并不新鲜的名词。从上世纪90年代素质教育到如今的高考改革,这一名词又再次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北京市: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首次采用综合评价的招生方式。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在北京、天津、河北等省份进行,其中,在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西、重庆、云南、贵州、陕西仅招收文科生。涉及的招生专业只招通过综合评价的考生,在各省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如果没有通过综合评价考试,可通过统考报考北外的其他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实考分)占70%,能力测试成绩占30%,以当地高考满分值换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
天津市:2015年起天津高考录取将增设“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批次”,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促进高校科学选才,推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将高职高专A1、A2阶段合并为“高职高专批次”,为各类高职院校提供平等竞争和发展的平台,为高职院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创造条件。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2015年市属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在津招收的学生将超过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总数的50%。
上海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上海市结合本市高校特点今年进一步扩大了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数量,并开始一二本批次录取合并的改革机制。在经历了去年复旦大学与上海交大首次开展的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自主选拔改革试点以后,2016年上海共有9所高校参与综合评价批录取试点工作。从参与高校的招生录取方案看,学校对考生进行的校测面试部分成为亮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试点的扩大,一则为明年上海市全面实施高考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今年的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方案;二则是让上海市有更多的高中考生在高校招生改革中获取改革红利;三则通过试点高校数量的扩大,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各类高中开展教育教学与课程改革及素质教育方面的引导作用。
扩大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试点,同时将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首先是使得高校更加明确自己的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更加有利于办出各校的特色,“特色立校”必将成为各校发展之本。其次,高校在对考生的综合评价录取上可以提出自身人才培养的特色与特点等要求,有利于高中生在高考志愿填报及未来人生规划、职业或者事业规划中有所思有所想。再者,随着高校改革的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标准及选拔的多元化将成为现实,目前的扩大试点也为未来的深化改革先行探索并积累经验。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9所高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名单刚刚出炉,共录取1766人!其中复旦大学录取420人,上海交通大学录取560人,同济大学录取60人。
广东省: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其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作为今年新增加的试点高校,将安排部分专业参与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广东省于2012年开始在南方科技大学试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随后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相继参与试点。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按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016年7所参与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高校均已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南方科技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名单1134人,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 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1626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866人,西交利物浦大学332人,上海纽约大学9人。作为今年新增试点高校,中大以珠海校区为试 点,招收200名理科新生和100名文科新生,华工则招收100名理科新生。
山东省: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打破“一考定终身”,不超过统招计划20%。5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6年起,山东省在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今年先行试点的高校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
所谓综合评价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其中,学校考核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或面试。
从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来看,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考虑了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根据通知要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山东省省域内的9所部属高校或省属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安排招生计划754人。从录取结果来看,首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效果显著,共录取考生629人,录取率达83%,未录满的4所高校皆为部属高校。从录取名单来看,4所部属高校均未录满,山东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录取率都未到50%。与部属高校形成鲜明对比,省属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则全部录满,山东科大这种综合评价计划招生180人的“大户”也都完成。部属高校没有招满,主要与4所高校的录取门槛较高有关。山东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要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A;海大和哈工大(威海)要求至少是9A。海大、石大和哈工大(威海)还要求报名考生“高中三年成绩排名要年级前5%”。山大将这一门槛设为“年级前10%”,但要求文科全省3000名以内、理科全省10000名以内的考生才可以填报。
湖南省:2016年湖南省共有考生40.16万人,比2015年增加了1.17万人。本科一批实际录取新生42178人(含录取期间追加的计划),分别是文科(含体育)考生录取8450人,理科(含体育)考生录取33728人。其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3805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372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2182人、自主招生684人、高水平艺术团14人、高水平运动队121人、综合评价录取420人、单科成绩优秀考生16人、预科班227人、民族班17人。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后,2016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湖南省首次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其中面试成绩占30%。国科大在湖南计划招收本科生35名,比去年增加5人:其中统招20名,综合评价10名,贫困地区专项计划5名。
江苏省:2016年江苏省11所高校继续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这11所高校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旨在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精品课)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根据安排,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符合江苏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笔试,不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试点高校将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另据《江苏省2016年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公示》,共2872名考生被录取。
浙江: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同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人数达7700余人,其中高水平大学录取1300余人,省内地方属高校录取6400余人。
2016年浙江省报考普通高校和高职单考单招的考生共有30.73万人,实际录取新生总数为27.56万余人,总录取率为89.7%,比2015年提高2.6%。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本科新生15.04万人,本科录取率达56%,比2015年提高1%。“985”“211”高校实际录取1.67万人,比2015年增加270余人。
2016年浙江省内外还有54所高校参加“三位一体”招生试点,其中高水平大学新增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达到8所。“三位一体”招生录取人数达7700余人,其中高水平大学录取1300余人,省内地方属高校录取6400余人。